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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上聊天室,聊到「泡妞」這話題。
A女說堅決反對泡妞;聊天室內一群人附和著。

我的看法則不同,『泡妞』這個詞所隱含的行為,受到一般人負面的批評,它含有一些玩世的性質。但我卻肯定它具有正面的價值。社會加在人身上的規範太多了,人忽略本身也是自然界動物的一環,卻可笑地自封為萬獸之靈,過多的束縛是不正常、不健康的。

男女正常的交往是合乎身心需要的(我所指的交往是廣義廣泛的,不單指情侶關係),想一想,除卻泡妞這樣的行為,男人還剩下多少機會認識女人?大概只剩下工作的同事關係;讀書的同窗關係,其他的機會並不多,那些機會大部是被迫接受的,我們被迫受教育、被迫為生活工作、被迫不做自已,難道最後要相親(跟配種有啥米差別?)?我們為啥麼要阻斷男女認識的管道?

所以說,不應該將自已侷限在一個匡匡裡,只要泡妞是建立在友善熱情、真誠不欺瞞的態度上,都是對雙方有極大好處的ー給彼此多了一個表達情感、認識新朋友的管道。友誼具有選擇性,男人泡妞,妞並非被迫全盤接受,而是擁有最後的決定權。

男人何必拒絕泡妞?女人又何苦抗拒?泡妞其實很ok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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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gus P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