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攝影是一種特別的攝影類別,它尚未被明確分類,也不曾出現在過往攝影史的派別,若要尋找比較近似的範疇,作品功能上比較接近新聞報導攝影或紀實攝影;但婚禮攝影在個人風格及意念的表達上就較多元自由,或者說婚禮攝影容忍攝影師去突顯本身的美學素養與個人風格,呈現作品的多樣面貌。
對於「婚禮記錄」的發展,目前婚宴攝影師普遍的看法為美國首開風氣,1978美國婚禮攝影師為了彼此交流,而成立「國際婚禮攝影師協會(Wedding Photographers International)。1980年代,台灣婚禮攝影產業開始提出將「新人兩人的紀念照」與「婚禮/婚宴」分開的概念,開發出在婚前以禮服造型搭配拍攝紀念照的「婚紗沙龍照」,形成華人獨有的「婚紗照」。
1910年代照相技術才逐漸傳入台灣,由於拍攝的價格昂貴,當時並不是一般人可以負擔隨意拍照留念。因此早期相片主要記錄著社會上層階級的生活樣貌,這時期的照片也忠實反映台灣婚禮服飾風格的轉變。
1950年至1970年之間台灣拍結婚照的模式通常有兩種,一種是結婚當天新人挪出時間到照相館拍照;另一種方式則是僱用攝影師到婚禮現場拍照,通常是到男方家中拍攝。由於1950年代攝影並不普及、從業人口少,專業攝影師養成時間久,聘請專業攝影師到府服務十分昂貴。因此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能夠聘請攝影師拍攝照片,會讓主人家覺得這是很體面而盛大的婚禮。
通常在婚禮中拍攝的結婚照,除了新人之外還會包括其他家族成員,以及伴郎伴娘與花童等重要成員;這個時期的照片,往往新人與家族成員的表情十分嚴肅,這時期結婚照主要用於彰顯結婚典禮的神聖性,照片的功能是神聖化婚禮儀式[1],以及紀念留影。
到了1970年,中下價位的135片幅相機進入全自動對焦時代,膠捲底片拍照的便利性大大提高,彩色膠捲的技術十分成熟,間接助長攝影風氣,台灣婚紗攝影在商人及時代需求下,逐漸興起。到了2000年左右,數位單眼相機的普遍以及強大功能與高畫質等技術突破,則帶動婚禮攝影的發展。